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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

1999-03-1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最近,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全国绿委办、团中央、全国妇联,在全国部署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本社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央文明办负责同志。

问:如何认识“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的意义?

答:我们可以从三方面理解这次活动的意义。

首先,“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举措。保护生态环境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和国家对此非常重视。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环保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许多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变,有的甚至还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影响群众生活质量,制约一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非常关注、迫切要求解决的一个热点问题。去年10月,江泽民总书记在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会上,对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作了深刻的阐述,对进一步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今年3月13日中央专门召开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江泽民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朱镕基总理就如何学习、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作了部署。会议提出:2000年,要力争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到2010年,要基本改变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城乡环境质量普遍有比较明显的改善,建成一批经济快速发展、环境清洁优美、生态良性循环的城市和地区。朱镕基总理在刚刚闭幕的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强化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继续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加强对重点城市、区域、流域、海域的污染治理。”认真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和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保护生态环境工作,不仅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努力,而且有赖于社会各方面和全国人民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广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大力提高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动员吸引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实践活动,努力形成人人自觉维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和文明风尚,对于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目标,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是在全国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深化和发展。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央文明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强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着眼点一定要放在紧贴群众利益、受到群众欢迎的事情上,每年办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根据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1997年7月,中央文明委在全国部署开展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一年多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解决文明言行、环境卫生、服务质量、交通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人民群众的热情拥护和普遍欢迎。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就是按照中央文明委提出的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思路和主题不变,充实内容,一抓到底,抓出成效的要求,顺应群众的愿望,把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继续引向深入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

第三,“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是为迎接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创造整洁、优美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是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治理环境污染,绿化美化祖国,使山河更加秀美,天空更加明朗,城乡更加洁净,对于迎接全中国人民的共同节日具有重要意义。

问:这次活动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这次活动的内容主要有四项:一是搞好植树绿化,二是清理白色垃圾,三是改善空气质量,四是治理水源污染。要紧紧围绕这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部署工作,组织好集中性整治战役。

问:这次活动将如何推进?

答:这次活动从3月份开始,今年大体分两个阶段推进,形成两个高潮。

第一阶段,从3月17日全国电话会议开始至6月底,重点围绕搞好植树绿化,清理白色垃圾组织开展活动。要充分利用春季植树造林的最佳季节,组织广大群众参加植树种草,爱绿护绿的义务劳动。着重搞好城市及城市周边地区的绿化和绿地养护,同时,要注意搞好公路、铁路、江河沿线的植树绿化。要结合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治理环境卫生的力度,重点清理城市公共场所、旅游景点、内河水域和铁路沿线的白色垃圾。要教育群众,不乱弃垃圾,少用、不用一次性塑料包装用品,自觉抵制有损环境的产品和服务,大力提倡绿色消费。3月下旬和4月份要形成活动热潮。

第二阶段,下半年,特别是7月初至国庆节前后,要在第一阶段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巩固成果,在加强管理,完善机制上下功夫,为迎接新中国成立五十周年创造整洁优美的环境。大中城市要切实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着力改善空气质量,重点治理机动车污染、建筑工地尘土污染、工业烟尘排放、街头烧烤等影响城市空气质量的突出问题。沿江、沿河、沿湖地区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惩处乱排乱放废水、向水中倾倒垃圾等污染水源的违法行为。要加强保护水资源的宣传,教育轮船乘客和沿岸群众不向水中丢弃垃圾,主动举报污染水源的违法行为,积极参与清理江河湖岸垃圾和水面漂浮物的公益活动。9月份,要形成活动高潮,取得明显成效。

问:对搞好这次活动有哪些要求?

答:第一,要充分依靠群众。要把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难点、热点,作为活动的重点。在为群众多办好事和实事的前提下,精心设计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参加的活动载体,探索出一套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有效机制,把加强领导和动员群众结合起来,把政府行为和群众参与结合起来,依靠群众力量,充实活动内容,形成活动声势,取得活动效果。

第二,要重在提高素质。开展这次活动,既是改善生态环境的过程,也是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的过程。要把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贯穿于活动的始终,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使全社会的生态意识、环保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有明显增强。

第三,要坚持齐抓共管。这次活动由11个部门和团体共同发起,体现了精神文明建设齐抓共管的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各地环保、建设、林业、绿化、交通、铁道、水利等部门,要根据各自主管的业务范围,从本地实际出发,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规定相应的时限。教育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要发挥各自的优势,运用多种形式对青少年和广大群众进行教育,组织动员他们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各地文明委要做好组织、指导工作,文明办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使各方面的优势更好地发挥出来,各方面的力量更好地集中起来。

第四,要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介绍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知识,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要及时报道活动的情况,反映群众对活动的反响。要注意发现和树立好的典型,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教育和激励群众。要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对损害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和不文明现象,有选择地进行批评曝光。

第五,有关活动要相互配合。创造优美环境,是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把“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活动融入各项创建活动之中,相互促进,整体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的先进单位和各类创建活动示范点,要在这次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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